复旦附小车辆管理制度

发布者:徐立东发布时间:2018-09-03浏览次数:1310


为了积极落实上级部门对校园安全工作的要求,切实保障师生的安全,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依据学校实际,特制定以下车辆管理制度。

  1. 机动车辆管理制度

    1、外单位车辆确因工作原因需出入校门的必须自觉接受门卫查询,主动出示证件,配合门卫做好验证登记工作,经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。

    2、车辆在校园内道路上行使需注意安全,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,不得鸣喇叭,并需由一名随车人员在车前查看指挥,避免事故的发生。

    3、进入校园的车辆,必须服从学校有关人员的指挥,按指定位置临时停放。结束工作后迅速、安全离开校园。

    4、禁止任何人员在校园内学习驾驶车辆和试车。

    5、对教职员工因工作需要停放在校园内的私家车,必须向总务处提出申请,经同意后方可在校内按规定地点停放。

    6、外单位车辆一般不准进入校园停放过夜。确需停放过夜的,必须经总务处审核批准,方可在指定地点停放。

    7、学校对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只提供临时停车场地,不承担保管责任。

  2. 非机动车辆管理制度

    1、正常上学期间,自行车出入校门应自觉下车,主动配合门卫工作人员的检查,推行通过校门。禁止无牌、无证车辆进入校园。

    2、进入校园的自行车必须推行停在学校车棚内。车棚内自行车按要求整齐停放。

    3、自行车停放后车主应自行做好防盗工作,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定时巡视车棚,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校治安小组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