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旦附小财务管理制度

发布者:徐立东发布时间:2018-08-30浏览次数:1288


1、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制度和规定。根据《会计法》、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》、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》、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的有关规定,正确核算、监督学校的一切资金收支活动。

2、按财务制度规定,制订完善报销手续,加强对支出凭证的审核, 报销的发票、收据必须是财政局、税务局监制的。发票、收据上必须有单位名称、购物日期、物品名称、数量、单价、金额,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,不清楚或涂改过的发票,一律不予报销。

3、报销的发票及发放的各类款项,必须严格履行财务报销手续,凭证必须有经办人、复核人、分管财务领导的签字,坚持“一支笔”审批制度。

4、学校的现金、银行存款的收付工作,根据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、银行存款日记账,根据收、付的原始凭证登记好日记账,做到日清月结,账款相符,严禁白条抵现金,每月末与银行对帐单核对一致,如有差异,及时查明原因,同时对未达帐款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。

5、根据财务制度规定,凡工作需要借用现金,需经领导批准填写借款书,并及时报销归还.凡支票领用,经批准,须办理支票领用手续并及时销账。

6、购入发票、收据有专人保管,开具发票、收据按规定做到连号顺序填写,不重复开具发票、收据,如对方遗失发票、收据,只能出具证明。

7、合理安排经费,正确编制全年的经费预算、决算,分清各项经费的来源、支出渠道,做到专款专用。

8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、账册、会计报表、软盘等各种财务档案资料,并定期交档案室立卷归档。